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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规讨债】什么是再审?如何提出再审申请?

    发布日期:2020-08-30 15:09  浏览次数:

    张名觉得最近自己倒霉极了。原来,张名一直与父亲居住在一起,而哥哥张力结婚后就搬出去另买新房子了。父亲临死前,将自己一辈子的积蓄40000元钱交给大儿子张力,将自己名下的三室一厅的住房留给小儿子张名,并写下遗嘱,收藏起来,张力没有反对。但在父亲死后,张力将张名告上法庭,要求对父亲的遗产三室一厅的住房平均分配。偏偏张名又找不到父亲留下的遗嘱了。一二审法院都判决张力胜诉。就在二审判决送达后的第三天,张名无意中发现遗嘱就在父亲的遗像后面。但是,判决都生效了,还有什么办法呢?
    其实,张名并不是无法可想。一般而言,判决发生效力就不能更改。但是,为了确保审判公正,对某些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由法定机关提起,对案件进行再审。这种程序被称为审判监督程序,又被称为再审程序。因为这是对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更改,因此需要特别慎重。当事人只要不服一审裁判,就可以提起上诉,但是如果申请再审,则必须有法定的理由,否则,就不会被受理。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如果当事人的申请不符合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将予以驳回。
    如果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但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作用,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因此可以向原来的二审法院或者二审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请再审。
    张名找到了父亲的遗嘱,该证据对事实的认定具有关键除了当事人申请以外,还可以由法院或检察院提起再审。
    除了当事人申请以外,还可以由法院或检察院提出再审。我国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提出再审申请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