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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法催债】法院如何执行当事人的银行存款?

    发布日期:2020-08-30 15:31  浏览次数: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银行存款的执行有查询、划拨、冻结三种措施。
    查询,就是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机构以及其他金融部门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目的是为了了解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并为冻结和划拨被执行人在银行的存款作准备。
    冻结存款,是指人民法院向存有被执行人款项的金融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准被执行人在一定期限内提取和转移存款,目的是为了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另外也是为划拨存款作准备。冻结存款后,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会及时解除冻结。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就会划拨存款。冻结存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期满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办理续冻手续,否则,视为自动解除。
    划拨存款,是指人民法院向有关金融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通过金融机构将被执行人帐户上的存款,划入申请执行人帐户。特殊情况下无法直接划入的,也可以划入人民法院的帐户暂存或等待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