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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菜中吃出苍蝇,保留证据很重要

    发布日期:2019-12-25 11:37  浏览次数:

    [关键词]
    菜品中有异物/应及时反映/保存好消费凭据
    [基本案情]
    2006年5月12日晩,杨先生与4个朋友到某饭店吃饭谈生意,点了五六个菜,其中一道为三鲜汤,58元。没吃多久,一起用餐的朋友看见汤里有一只苍蝇。服务员提议换一盘菜,未获同意杨先生向饭店索赔500元遭到拒绝,没埋单就带着有苍蝇的莱走了。
    第三日上午,杨先生带着这盘有苍蝇的菜来到该饭店。饭店值班主管何小姐称,仅凭餐具和莱,很难确认顾客所反映是否属实。她须向前天晚上当班主管了解情况。但未等到当班主管,杨先生就离开了饭店,并留下了那盘有苍蝇的莱。晚上6时,前天晚上值班主管王先生在电话中称,当晚没有发生莱中有苍蝇的事情。
    [律师支招]
    律师认为,消费者发现菜品中有苍蝇或其他异物,首先应及时向消协或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反映,如果消费行为发生在相关行政部门下班时间,可以拔打110报警,以取得有利于自己的证据。
    其次,消费者应保存好消费凭据。把有问题的菜带回家也是不合适的,因为到第二天,即使菜中有苍蝇或其他异物,也说不清楚到底是谁的责任。
    另外,菜品中有异物,消费者应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再通过消协解决。自己直接索赔5000元没有法律依据,容易让人产生敲诈商家的联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