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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不合心意,消费者有权说“不”

    发布日期:2019-12-25 11:43  浏览次数:

    [关键词]
    自主选择商品/权利/他人不能干涉
    [基本案情]
    李老太到某市场买蚊帐,摊主在仓库里找了20分钟,但不是太大,就是太小,始终没有李老太满意的。见没有合适商品,李老太转身欲走,摊主拦住李老太:你耽误了我20分钟时间,难道真没有一件是满意的?怕是故意找茬来的吧,得买了才能走!面对这种情形,李老太是否有权说“不”?
    [律师说法]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虽然摊主为李老太找合适的商品花了20分钟,但李老太仍有权决定是否购买,他人不能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