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知情权查看/住院账单
[基本案情]
2005年8月,于某的父亲突发心脏病住进了医院。在住院期间,每天的医疗费高达200元,对于工薪阶层的于某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于是,于某向医院提出要看一下住院账单。但医院说,按规定,病人不能查看住院账单,若每个病人都要来查看,医院的财务就没法工作了。那么医院的说法对吗?
[律师说法]
病人有权查看住院账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藺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目期、有“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病人住院治疗,接受医院的治疗服务,当然有权要求医院提供各个服务项目的收费情况,有权查看住院账单。医院方面不得以不准病人查账为医院惯例以及查账妨碍医院正常工作为理由,拒绝病人的正当要求。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第二款指出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因此,病人向医院询问其住院花费的各个具体项目的具体情况时,医院方面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很明显,这里的“答复”不仅包括口头答复,还应包括书面答复。病人要求查看账单,就属于书面答复的情形。但需注意的是,病人在查看账单时,不能妨碍医院的正常业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