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已婚妇女/正常性生活/精神损害抚慰金
[基本案情]
场车祸让陈某丧失了性功能,也剥夺了妻子李某享有的性权利。李某请求法院判令肇事司机赔偿其精神抚慰金等共计4万元。
此前,肇事司机以及保险公司已经赔偿陈某10万余元,其中1.6万元属于陈某丧失性功能的精神抚慰金。
“车祸夺走了丈夫的性功能,他虽然得到了一定赔偿,但我丧失的性权利却没得到赔偿!”李某说。在多次要求肇事司机对自己给予一定赔偿无果的情况下,她以人身侵权(健康权)为由,将肇事者推上被告席,提出4万元的赔偿请求。
那么李某提起赔偿是否有法可依?类似案件此前有无先例呢?
[律师说法]
作为已婚妇女,与丈夫过正常性生活是其应有的权利,丈夫受伤后她失去了这项权利,必然会造成精神痛苦,所以她有权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类似的讨要“性福”并获得赔偿的案例也有先例。曾有这样的案例,某医院的过错导致丈夫性功能丧失,妻子以性权利受到侵害要求医院给予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院方支付妻子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