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重大误解/可撤销合同
[基本案情]
78岁的仲老汉,家有祖传木床一张,仲老汉见木床比较破旧,准备出售。曹某得知后,与其岳父宋某一同前去看货。宋某一眼便看出这是张古董床,价值不菲。但他并未声张,于是二人欣然以8000元购得,尔后以18万元的价格将其售出。得知这一情况后,仲老汉懊悔不已,向曹某翁婿追讨这张错卖的明代香红木床。在多次协商未果后,仲老汉一纸诉状将曹、宋两人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曹某等被告在买卖过程中,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不如实告知这张床是由名贵木材打造的明代古物,并隐瞒了他们贩卖木床的真实用意,使得仲老汉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而曹某等被告也存在一定的欺诈行为。现在,仲老汉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之内提起了诉讼法院依法应予以保护。在该院法官的调解下,买卖双方以9万元的总价平息了这起祖传明代木床买卖纠纷。
[律师说法]
法律规定,行为人因对标的物的品种、质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在本案中,仲老汉由于自己的认识能力不足,对这张价值不菲的明代香红木古床作出了错误认识,使18万的木床贱卖为8000元,因而仲老汉对这起买卖行为存有重大误解,其与曹某等建立的合同关系,属可撤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