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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客违约,中介撬门收房违法

    发布日期:2019-12-25 15:11  浏览次数:

    [关键词]
    强行撬门/侵权
    [基本案情]
    李先生2005年10月25日通过某房地产中介租了一套二居室,并签订了为期13个月的租房合同。合同上标明房租每月3000元,并约定了4次交款时间,交付方式是付三押一。但没约定每次交付多少。
    2006年12月1日中午,当时李先生不在屋内。后来李先生发现中介司曾撬门收房,故前去理论。
    中介负责人表示,李先生没有按时间交租金属违约,他们有权收回房屋,且不退押金,撬门是因找不到李先生。李先生说,合同并没写明最后一次交费需多交一个月,且合同里有押金可抵租金的条款,他们现在的租金到25日,还没到期,中介无权强行入室。那么,即使胡先生真的违约,
    中介公司是否有权撬门收房?
    [律师说法]
    中介不是房屋产权人,也不是使用权人,且不是公安机关,无权利强行入室,强行撬门属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