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们见了一个专门技术,据持有人给我们介绍,该技术可以节省能源。作为持有人的女同志当场给我们进行示范,我们看后很感兴趣。就与她签定了一份技术转让联办合同。她按生产销售后收入10%提成。我们和她一起生产一段时间后,销售出去的产品收不回货款。并且购买我们产品的使用方还反说我们产品质量不过关,造成他们较大经济损失可是当我们向转让技术的她作交涉时,她反而要我们给钱并承担责任。请问,她是否应承担责任?
单页玲
你陈述的是一个技术转让合同纠纷问题。从本意上看,你们之间目的是为了有利于科技进步,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因此对转让的技术在实施中还不能达到双方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的,可经权威部门进行鉴定,达到查明原困,分清责任的目的。如果技术有缺陷的,那么转让方应承担责任;如果是设备和原材料有问题的,那么谁提供的设备和原材料,谁就承担责任。当然对外也应追究设备生产者的责任;如果是生产技术上的原因,那么生产者有责任;如果是受让方实施不当,那么受让方也不能逃避其法律责任。
所以,希望你们耐心寻找问题的症结在哪里,这样才能分清责任,明辨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