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服务部为购买50吨壹级海带,与某工农公司签订了一份订货合同。合同规定,一个月内车板交货,验收后付款。由于我们订的经济合同没有经过公证机关公证,有人讲,未经公证的经济合同没有效,不受法律的保护,不知真是这样吗?
徐州琳
你们服务部与工农公司所签订的一份购销合同,只要你们双方的营业执照经营包括海带这个商品的内容,资信可靠,并且在合同上双方都加盖了公章,那么,按照我国《经济合同法》第9条之规定:“当事人双方依法就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经济合同就成立。”也就是说,经济合同是可以不经公证机关公证就可以成立。而且,我们国家每天对内对外发生的经济活动那么多,各种各样的经济合同不可能由公证机关都揽过来公证。是否公证合同就看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了,双方都要公证就应当去公证。因此,我国《经济合同法》第六条规定:“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所以,那种“经济合同未经公证不受法律保护”的讲话,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