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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规讨债》我们该不该反诉他们

    发布日期:2020-09-06 16:22  浏览次数:

    我们单位和外地某单位叫燃化公司的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由燃化公司供我们单位原煤500吨,货款托收承付。谁知道,我们收到煤炭后经化验大卡只有4000大卡。不到我们合同规定的5500大卡的要求。为了推销出这批原煤,我们找了三家才让了出去,可是为此损失款项数额巨大。现在燃化公司起诉我们还货款,我们的损失怎么办?
    周北东
    燃化公司起诉你单位还货款,据你信中所谈,你单位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就是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作为被告,向法院提出和本诉标的与理由有牵连的保护自己民事权利和合法利益的请求。反诉具备以下要件:(一)反诉的被告须是本诉原告;(二)须在原告起诉之后,审理终结之前提出;(三)只能向审理原告起诉要求的法院提出;(四)属于同一个诉讼程序;(五)必须与原告提出的诉讼标的或者理由相互有牵连,能够二个合并审理的。
    可见,你单位是因为燃化公司煤炭质量不达合同要求,致使你们多支出巨额费用。作为这些经济损失,与原告的诉讼标的相互有牵连。因此,你单位提出反诉要求原告赔偿损失是理所当然的。目的在于抵销或者驳回本诉中原告的要求。
    以上意见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