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律师采取以顾问单位和受聘律师的名义,向债务人普遍发函催款的方法,促使对方自动还款。用这种简易方法解决欠债216件,回款额350余万元,例如吉林市纺织器材公司有120笔债权,但外欠款总共才120万元,而且大部分欠款单位又在外地。根据这一实际情况,律师同纺织器材公司签订了临时法律顾问协议,帮助他们清理债务。律师接受聘请后,采取了普遍发函和少量诉讼相结合的办法清欠,其中发催款函解决了1/3,收回欠款35万元。同时律师还利用电函等形式,及时准确地为企业法人传递司法信息,把与企业经济利益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时提供给法人,以使他们正确决策,避免发生损失吉林化工站同四川叙永县矿业公司于1986年签订购销硫磺合同。化工站予付款12万元,对方不但没有发货,还将12万元货款占用。化工站领导人在得知诉讼时效信息后,及时诉讼,追回了全部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