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讨债,壮大声势,是比较实用和常用的一招。当债务双方力量对比相差悬殊,或一个债务纠纷牵涉多个债权人时,债权人联袂出击,共同对敌,往往比单打独斗更有把握,众人拾柴火焰高嘛。
案例一:某市一家商贸公司199年秋在该市郊区某村收购了一批栗子,当时只付了一半款,其余款先打成白条,交给村委会,说好一个月以后兑现。但一个月以后,村委会找到该公司,要求付款,该公司却推三阻四,不愿给钱。如此这般折腾了多次,该村也没有拿到现钱。村民们义愤填膺,准备找该公司算帐。但又听说该公司在政府里有很深厚的关系,以前曾有过拖欠农民欠款的事,但也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村委会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发现附近有十几个村都曾收过该公司的“白条”,也是分文未付。于是,经过组织动员,这十多个村联合组成了“讨债团”,浩浩荡荡一百多人开到了该公司门口,要求立即付款,同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了情况。由于此事影响很大,引起了各方的关注,该公司终于不敢继续耍赖,很快就补上了所欠债款。
在这个案例中,单独一位农民或一个村的力量都显得非常单薄,影响力也不够大。但如果受害者、债权人都联合起来,捏成个拳头出击,就会产生很好的效果。在数学上,1+1等于2,但在社会活动中就并非如此,而往往产生1+1大于2的效果。群体的威力绝非等于个体的简单相加。案例二:河南某市的一家大企业分别欠本地两家小企业25万元和30万元货款,一直拒不归还。由于两起债务纠纷的性质相同,均为大企业收货后不付款;所购货物相同,均为布料购货时间也大致相同。所以,两家小企业订立了“攻守同盟”,按所被欠款的数额比例,各自拿出一笔钱作“诉讼基金”,共同聘请律师,共谋进攻之计,准备与该大企业决一死战。这两家小企业效益均不太好,资金紧张,分担诉讼费用后压力都减轻了两宗案子并成一宗打。大企业在被推上法庭后,看到对方联合起来以后的坚决态度,又考虑到长此以往,激起众怒,对自己立足本地也不利,就接受调解,归还了欠款。
应该说,联合讨债的方法虽不是每一起债务纠纷都能用到,但在解决以上案例中的债务纠纷时还是比较有效的。其作用一是可以做到“人多力量大”。很多债务纠纷性质相近或相同,众多债权人面对一个债务人,如果单独讨债不灵,势必走上法庭。如此之多的债务纠纷,法庭一一审理需要很长时间,而如果联合起诉,当一个案子审,大家的时间、精力、金钱都可以得到节约。其作用二是可以造势。试想,一个债权人的力量毕竟有限,声威不壮,而如果多个债权人联合出击,就会造成较大声势,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尤其是在讨国有企业所欠债务时,其上级主管部门对一、两个债权人的请求可以充耳不闻,但如果对方人多势众,就不能不有所顾忌。因为事件闹大了就会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其作用三是对债务人施加巨大压力。人总是有“惧众”心理的。债权人一拨拨上门,债务人可以分头应付,潇洒自如。但如果一大堆债权人同时在家门口吵吵嚷嚷,来势汹汹,那情形就大大不同了。首先从心理上就使债权人感到一种隐隐的威胁,迫其主动就范,乖乖投降。何况任何企业的生存总是需要有一个比较好的环境和行业关系才行,债权人云集,会使债务人顾忌“众怒不可犯”,为了今后的生存空间和公共关系,而至少还上部分欠债
要成功地联合讨债,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联合起来的各方在与共同债务人的债务关系上应该有所关联,或者是比较类似。因为这才能使各方有共同对敌的基础,合作才能持续。如果公司拖欠甲企业货款,与乙企业则有建设用地上的争执和债务关系,那么,甲乙两企业联合起来的可能性恐怕就不一定很大。如果甲乙两企业都被该公司拖欠货款,而且货物的种类还比较一致,债务关系发生的时间也比较接近,甲乙两企业结盟就很现实。
其次,联合起来的各方应时刻注意保持内部的紧密团结,开诚布公,以诚相待。联合讨债是出于共同利益的需要,以实现自身债权为目的,有可能被债务人施以“反间计”。有些债务企业用返还债务的承诺或部分返还的行动“收买”一部分债权人,将联盟拆散后再分而治之。联盟内部如果自相猜忌,互相防范,行动就很难步调一致。其结果如何,也就可想而知了
第三,“讨债联盟”内部最好有一位“领头雁”,将大家组织好,以便进退有度,先后有序。须知,一个组织的威力能否充分发挥出来,首先要看其内部是否井然有序,行动上是否有分寸,而这一切都需要有领导。如果群龙无首,各自为政,形同散沙,则联盟就失去了其应有的价值。作为领导者,应该注意兼顾各方利益,使大家都有所收获才能保持集体的团结。如果一味只考虑自己的利益,斤斤计较,无大将之风,就很可能使整个行动毁于一旦
除了以上各种情况下的联合讨债,还有另一种情况。债务人用于对付债权人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市场份额”。很多债务企业在买方市场的情况下,常用不再购买债权企业产品来进行要挟,迫使债权企业放弃小额债务。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债权企业为保住市场,往往会忍痛割爱,放弃债权。但是,如果同行业的批债权企业联合起来,共同讨债,就不怕债务人打“市场牌”了案例三:湖南涟源市某商贸公司是市内五家建筑装修材料厂家一贯的大买主,各家对其都不敢怠慢。该公司利用自己优越的市场地位,拖欠了五家家装材料厂不少货款,一直不还。五家家装材料厂也不敢撕破面皮与之理论一番,因为谁都怕失去市场。后来,五个厂终于私下里达成了协议,把市场竞争暂且搁置一边,先一致对敌,停止向该商贸公司供货,并一起向该商贸公司提出还债要求,同时向法院起诉。迫于市场和法律压力,该商贸公司很快还上了欠债600多万元,并且不再敢随意拖欠这五个厂的货款。
市场风云变幻莫测,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市场中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必要时,昔日的市场竞争对手变成今日的“讨债盟友”是完全可以的。可以说,“众人拾柴火焰高,欲要逃债跑不了。讨债齐心联手上,赖帐伎俩三脚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