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讲,做事情、写文章都要做到有的放矢,也就是要求我们言论、行动都应目标明确,只有这样,我们做起事来就会收到事半功倍之功效;反之,若做不到有的放矢,做什么事都没有明确的目标,做起事来就会忽东忽西,以致时间、精力耗进去了,事情的结局却不让人满意。
讨债犹如射箭,要有的放矢,要针对不同的“的”,运用不同的手段放“矢”。常言说得好“冤有头,债有主”,倘若讨债者连自己的债务人都弄不清楚,那么不管#转他有多么明确的目的,不管他能适应多么复杂的情势,他#都只会碰得一鼻子而败北,因此,催债者能否找准自己日的催讨对象,对讨债能否成功影响极大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债权人认为找准自己的债务人没有什么困难,他们认为自己放债给谁,谁就是自己的债务#人,向他讨债不就行了?这种认识本身没有什么逻辑错误,但在现实生活中却行不通。生活是瞬息万变的,社会是异彩纷呈的,随着时间的流逝,负债者可能变更、失
踪、死亡;因为社会形态的复杂,催债的对象可能是公民、法人,也可能是合伙人或联营组织;我们原来放债给他,他有可能是你的债务人,也可能不是你的债务人。为此,我们不能从主观意愿出发,随便把自己的债务人认定为就是接受我们借贷的入。应当从具体法律规定出发去找准自己的债务人,从而有针对性地运用各种技巧向他们讨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