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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逃债讨债]速战速决

    发布日期:2019-12-20 11:37  浏览次数:

    如果觉察到债务人有经营不善的迹象,就要设法以最快地速度讨回欠款,否则,就会错过讨债的时机。

    北京一不锈钢厂只因业务员回家探亲,迟了一个星期的时间,近7万元的货款变成了永远讨不回来的“死账”。

    1995年以来,该厂先后连续向武汉某商店寄销产品,开头几年,对方经营还算顺利,回款也比较利索,近两年来,回款拖款现象常有发生,不锈钢厂想老客户,早晚都胞不了,所以也就没有追那么紧。

    1999年3月,不锈钢厂业务人员听说对方可能因经营不善要停业,一个同行业的朋友也提醒,应当赶快清款;否则,去晚了,只有空房一间,想拣点库存货也没有。可是负责武汉业务的王某因河北老家有急事回家耽搁几天,回到单位后立即就往武汉赶,可此时,眼前的一切让他心里直冒凉气,商店的门面已拆得乱七八糟,有一帮人正在重新装修。说是这里准备开一家美容店,当时新店主也在监督施工。不锈钢厂业务人员问他百货店的事,他一概告诉不知道,他租房是和街道办事处签的合同。后来他们又找到办事处,被告知,百货店的老板早已不知到哪去了。街道办事处也在找他要房租呢。无奈,不锈钢厂的业务员只好打道回府。

    后来在向业务单位打听百货店老板时,找到了前几年与他们联系业务的职工崔某,崔某说他已另受聘于一家食品店跑业务老板他也找不到。但崔某说,当时收摊子的时候,百货店还有相当数量的库存,来得早的人都以货抵债了,当时没有来的,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就是找到老板也没有办法。

    从这个例子中,可以看出,速度,在讨债中有时候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在战争中,军人非常懂得“兵贵神速”。《兵经》说,形势已经造成,时机已经到来,兵力已经集结。拖延迟缓的,会使军队覆败。

    过去人们常说,时间就是金钱,现在我们应当再补充一句,速度就是金钱。尤其是讨债中,捷足先登,就可能避免被动。北京平谷县的一家木器经销公司与东北的一家公司搞联营,急需一笔资金,便找到兄弟单位三友服装厂帮助筹款,言称:有丰厚的利息。三友服装厂没钱,可又摆脱不了坐吃红利的诱惑,便找了自己的又一兄弟单位东寺服装厂借款40万元,约定一年后连本带息返还48万元。双方还签订了借款合同。

    年之后,这家木器经销公司在联营活动中上当受骗,资金亏空,准备散伙了。债权人找上门来,木器经销公司的经理却表示: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东寺服装厂遂找到律师事务所请求帮助。律师针对这种私下借贷的违法行为提出了批评,同时牢牢把握住了一个“快”字,展开工作,调查中了解到,的确这家木器经销公司在搞联营中上当受骗,搭上了老本,并且已有破产的征兆。同时他还听说,木器经销部准备卖掉坐落在邻县尚在修建中的一幢商业用楼,然后悄悄分完钱后散伙的传闻。

    当他们找到木器经销公司的经理时,他却矢口否认了对这幢楼房的产权,并当即列举出一串证明人,还提供了产权人的姓名。结果是欲盖弥彰,引起了律师的怀疑。律师当即前去调查核实。邻县工商局的市场管理科和农贸市场建设指挥部均证实,此房产权归木器经销公司所有。在事实面前,该经理无言以对,只得放弃了悄悄卖房的打算。作价后将楼房充抵了东寺服装厂的债务。事后据知情人讲,木器经销公司已将买主找好,价格说妥,马上要办过户手续。

    速战速决要做好两方面的基础:①掌握债务人的动态,随时收集可能出现的危机的客户的信息,一旦发现经营下滑,就可及时采取对策。因为,在正常情况下,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一般很少有人赖账。②要采取适应的方法,要有准备地去讨债,在必要时,请有经验的讨债人员分析对方状况,有的放矢,抓住实质,讲求实惠,决不可以观望等待或者拖泥带水。

    不仅对经营不善者要速战速决,对于一些陈年老账也要快刀斩乱麻。

    例如,1989年,吉林省白城地区建筑工程公司承建察尔森水库部分基建工程,中途工程下马,水库工程欠地建公司8万余元,未及时清账。后水库划归水电部松辽委员会,地建公司多次要求清偿,但因原水库工程局已撤销,经办人员大部分已经调离,所以,虽经各级法院受理,但始终未能解决。后来,在法院支持下,吉林省水利厅与白城地建公司协商,互谅互让,只算大账,达成协议。水利厅一次付给地建5.8万元,其他账目一笔勾销。这样,使白城地建公司得以尽快收回欠款,虽然款项收回不足,但资金能够流转,实际上,对地建公司来说,利大于弊对于年代久远的账,由于人员变化和企业结构变化,往往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如果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调查事实,追求完美,则适得其反。

    速战速决的策略要针对具体情况而定,灵活掌握,才能争取主动。

     

    三篇像律师一解“思专”

    在实际经济交往中,有许多问题并不难解决,甚至是一点就破,但是,当事人往往并不明白这一点。讨债尤其是这样。本来可以讨回的债,由于债权人对法律的规定缺乏认识,使其利益轻而易举地放弃。某市曾做过一个调查,有2000件合同纠纷是因欠款引起的,其中有3/4的债权人缺乏基本的保护意识,根本没有提出保护自己的债权。在多数情况下,债权人不知如何保护自已,也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手段保护自己。要使自身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应当像讨债的律师一样,熟悉相关的法律规定,不放弃一线成功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