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多灵电子工业公司聘请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以来,在律师帮助下,公司建立了法律顾问室,帮助厂里解决了很多问题上海多灵电子工业公司是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组建起来的经济实体,经理祝均一同志一上任就认为公司必须聘请法律顾问。由于当时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任务繁重,律师少,公司系统只有淮海工业公司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其它单位后来就排不上号了。1984年淮海工业公司撤销,二位律师一分为二,每家一名,才使二家都得到满足声湾区集体事业管理局所属的原淮海工业公司拥有10家工厂及一部分生活服务单位,有职工2700余人。由于公司及所属各厂地处淮海路两侧,是全市的繁华地段,所以生产经营迅速发展,一年利润达250万元。这些从1958年里弄加工组起家的街道集体企业,一变而为百万元户,充分显示了新形势下集体事业的优越性。但是在生产迅速发展的同时,企业管理上的混乱现象也日益暴露出来。1982年,公司有72万元货款没有收回,占全公司流动资金的30%。其257中有一家厂原有资金20万元,欠账竟达26万元,生产经营无法维持;有的厂签订的几十万元的合同被当作废纸,有的厂数十万元的交易根本不签合同。因此经济合同纠纷不断发生,法院的传票接踵而来,很多合同被宣告无效而不受保护。1982年8月公司所属的洪安服装厂又收到法院传票,对方要求赔偿37万元,而这家厂由于管理混乱,经济不清,收到对方诉状自己讲不清道理,感到東手无策。在此情况下,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接受了委托以后,委派傅玄杰、王中一两位律师办理。他们从合同的订立执行和中止,从半成进厂、装配到产品检验出厂等全过程作了全面仔细地调查,查清了有关本案全部有利和不利的材料。掌握了有关人员的违法行为,决定向原告方提出反诉并向法院提交了有关本案行贿受贿的具体情节,最后促成对方撤回诉讼,并承担了经济责任,使淮海工业公司避免了损失,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帮助清查了经济领域中的不正之风,淮海工业公司的经理受到启迪,要求二位律师留下来担任了公司的法律顾问。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以后,除了处理已经发生的法律事务以外,他们抽出时间对全公司技术、基建、经营管理方面的对内对外关系进行全面调查,发现公司自身在经济活动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如有的厂的购销活动,根本不签合同,只用一本练习簿登记来代替。有的同志则认为做买卖没有合同更自由。在公司所有的合同中,竟有1/3的合同法人身份不明确,有的单位发生了合同争执,厂长就用剪刀把合同一剪为二,寄一半给对方宣告纠纷就此解决。有的收到对方要求修改合同的来函,即强行发货,因此纠纷不断,合同履约率只有25%,而应收未收款高达72万元。法律顾问针对这些情况,建议公司领导采取了以下三个措施第一,进行法制教育,重点是经济合同法的教育。第“,帮助公司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制度。第三,建立了法律顾问室和索赔组。处理过去遗留问题起诉一批“老大难案件,使整个公司的经济纠纷都能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在法律顾问的具体帮助下,公司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合同混乱的现象已经基本改变。从1983年起基本没有新的合同纠纷发生,合同履约率从25%提高到80%以上。过去遗留问题大部分得到解决,追回现款26.6万元。1983年提前二个月完成任务,产值和利润率增长达25%-34%以上,历年来的倒挂户也从亏损7万元一跃而为盈利20万元1984年下半年,在全国改革的浪潮中,卢湾区集体事业管理局所属的公司按行业重新归并组合,原淮海工业公司所属的不少厂归口成立多灵电子工业公司,公司经理改革中的一项重要措施就是继续把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的傅玄杰律师请来公司,并参加公司一切决策。律师来到公司以后,就作了基本情况调查研究,当发现公司的多灵商标已在电视机商品注册、而另一家工厂提出异议时,及时提醒有关厂领导重视。多灵商标是整个多灵公司电子产品的系列商标,必须及时或提早办理注册,否则就会使系列商标不能保持统一完整。对已经发生争议的商标,法律顾问进行了仔细地调查研究。终于发现了公司应该享有依法注册在先的权利。查清了另一单位所谓注册在先的假象。并亲自去北京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据理陈述。依法提出了异议,终于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使“多灵”电子系列产品商标保持完整。1984年三季度多灵公司所属厂全行业与中国银行酝酿合营时,公司经理专程请法律顾问来公司参加研讨会议,法律顾问为公司从正反两方面作了探讨。并起草和修改了合同和章程,促成了公司与中国银行的联营。现在新的多灵有限公司宣告成立,新的公司决定以董事会的名义继续聘请傅玄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