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皮革公司及所属30家工厂,自1984年8月中句聘请上海市第三法律顾问处唐正泽、袁先良、陈瑞漠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以来,律师们为企业做了大量的工作,运用法律维护了企业的经济利益参与企业对外谈判,解决合同纠纷。上海球厂与美国AMF公司由于客观原因,决定解除原来为期10年的联营合同。当谈到对方在上海球厂设备的转让问题时,对方以该设备办理过“专利”登记为由,要以专利权转让价格结算,并提出非8万美元不卖。上海厂的法律顾问了解此事后,专门就对方的“专利"问题到有关部门咨询查核,在确实掌握了对方关于“专利权”的说法毫无法律依据后,法律顾问即代表上海厂向客商提出出示“专利”号码、证件、专利期限和价值的法律依据的要求,对方瞬间哑口无言,打消了利用“专利”钻空子的念头。最后,上球厂只花了2万美元就买下了对方5台关键设备。此外,法律顾问还对中、英文协议书中一些不确切的文字概念提出了修改意见。在法律顾问的参与下,双方很快就签署了互谅互让的终止原合同的协议书依照《经济合同法》,为企业把关,修改草拟经济合同。上海皮革手套厂的法律顾问在一次审阅该厂与上海塑料制品厂的“产品代销协议”时,发现了好几处不合经济合同法的问题,合同上“标的”不明确;对销售产品的价格未作明确规定;没有合同终止、仲裁和生效条款;协议如作“代销”,在税收上就有报税困难问题等等。由于项目急、时间紧,律师就连夜帮助该厂草拟了“合作销售塑料产品合同”,又建议厂方作进一步的经济测算,使“合作销售”的合同很快定稿,既保证了该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又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打好了基重调查,以理服人,帮助企业解决经济纠纷。上海第六皮鞋厂的相邻市住宅建设总公司材料供应处第四供应站修筑道路,在铺排下水总管道问题259上,与皮鞋六厂发生了矛盾,提出要皮鞋六厂支付3.5万元的道路和下水设施费用,否则就不让该厂接通下水管。皮鞋六厂的法律顾问先后走访了上海排水处、市建筑规划局的有关业务科室以及浦东和川沙工务所等单位,摸清了有关情况和政策,然后专程赴浦东白莲泾同第四供应站商谈,既讲清两个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即按法律规定,双方各自应享受的权力和应承担的义务,又讲明两个相邻单位团结协作的重要性。结果皮鞋六厂只出5000元费用就解决了问题。皮鞋六厂不但解决了排水问题,还改善了相邻的关系,可以继续向第四供应站购买急需的建筑材料四、重证据,据理催讨欠款,维护企业合法利益。1979年,亚洲皮鞋厂将270吨砖头借给轻工业局修建公司使用,并约定以物还物,后因修建公司还不出实物,答应结算砖款。但是在砖头的具体数量上,双方发生了争议,修建公司坚持按运输公司帐单开列的27吨结算,而亚洲皮鞋厂的帐目却是270吨。由于相差悬殊,双方一直达不成协议,一拖几年,经手人也都调换了工作。在法律顾问的建议下,亚洲皮鞋厂通过银行、当时发货的砖厂和运输公司等单位的当事人,收集到确实的原始证据。由律师出面同修建公司商谈。在证据齐备确凿的情况下,修建公司当即表示依据结算,一拖几年的砖款悬案终于得以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