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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律师宣传法制,追回欠款60万元

    发布日期:2019-12-31 18:15  浏览次数:

    为了保证非诉讼调解案件的顺利解决,律师坚持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向双方当事人宣传法律,分清双方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并使他们晓知法律后果以便使他们自愿地搞好协商解决。如:上海宝钢冶建公司诉沈阳永新金属改制厂货款纠纷一案,标的额为120万元,沈方只付了一半货款,宝钢要求退另一半货款,但沈方以没款为由一拖再拖。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指出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沈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律师依法提出了处理意见,沈方便同意于协议签订后3日内将欠款全部还清,宝钢方也放弃了利息的请求,这样长达1年之久的纠纷,经过律师的依法宣传,仅2个小时就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