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夏,丹东市机电公司56万元货款被哈尔滨龙华公司和大庆卧里电塑料厂骗走(前者43万元,后者13万元)。丹东市房地产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赶赴哈尔滨。经查龙华公司是一个皮包公司,银行帐面存款4万余元。大部分货款被转移,其中一笔287000元是不久前转出买钢板的。律师抓住这一线索,立即查找钢板下落,结果在铁路货场发现龙华公司购进的100吨钢板,正准备转手倒卖。律师马上代写诉状和诉讼保全申请书,送到法院。法院冻结了龙华公司的帐户,扣押了100吨钢板,终于使机电公司被龙华公司骗走的43万元货款和造成的损失共44万元全部收回大庆卧里屯塑料厂是个幽灵企业,既无工商登记,又无厂房、设备;帐号只有2千元。厂长马振清纠集一伙刑满释放分子和不法农民,利用骗取的货款住高级宾馆,坐豪华骄车,花天酒地,肆意挥霍。这伙人无固定行踪,难以查找。委托人和法院感到大部分货款已追回,马振清难以找到,想就此收兵。张律师坚持不肯收兵,一定要查到马振清。为了找到马振清,张律师访遍了哈尔滨市和大庆市的大小宾馆、旅社,往返丹东、哈尔滨、大庆数十次,经过无数曲折,终于在涵晏中将马振清查获。在法院的支持下,马振清退回货款13万元,赔偿损失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