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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讨债】皮包公司有哪些特征?

    发布日期:2020-08-27 15:36  浏览次数:

    经营者只要具备有偿还能力的资金(包括动产或不动产)或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担保以及技术(包括从业经验、新发现、新发明等)中的任何一项(技术本身也是软资本),就属于实际公司。实际公司所具备的条件是:(1)符合从业资格的经营者;(2)相当的资金;(3)固定的经营场所;(4)必要的开业手续,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公安部门准刻的公章,税务部门的税务登记,特殊行业还要环境、安全等方面的批文;(5)具有市场前景的业务项目和相当的技术以及可行性的市场分析和从业经验等。前四点是实际公司必须有的,第五点属于软件,缺了它,实际公司似乎也没有存在的必要。而皮包公司则不然,它一般只具备实际公司的第四个条件,该条件往往由于社会的复杂性可以跳过其他条件而单独获得,如私刻公章、伪造批文。由于在经济生活中,业务信誉是通过第四条来明示的,是看得见的硬件,如双方签订合同,彼此盖个公章,即视为业务运行。这是皮包公司能够存在的现实基础。

    表面看,皮包公司有真假难辨的所谓手续,如执照、公章、税号,专用网站、传真机、奔驰轿车,富丽堂皇的办公室,美丽漂亮的公关小姐,印制精美的名片,川流忙碌的服务人员,以及“装模作样”的员工等。门前还树着气派非凡、大方醒目的牌匾,什么“xx实业开发公司”、“大中华xx公司”、“中原环球xx中心”等。乍一看,跟这些单位做生意还真让人有点受宠若惊、高攀不起的味道。其实,他们银行的账户上说不定只有1块钱,饭店里欠的都是账,电话费好长时间都没有交,几个人的工资可能几个月都没有着落了!验资报告是虚假的,营业执照是新批的、挂靠的或伪造的,公章是私刻的,办公室和奔驰轿车是租的,除了“他们口袋里没有钱”是真的外,其他的基本都是假的。

    皮包公司一无所有,有也很少,但他们上知天文,下知历史,左知科技进步,右知人事变动,胸中装有万全世界。他们三五成群,拎起皮包走四方,随处生根,见生意就做,既买又卖,“钢材水泥有”,“彩电轿车有”,“海外关系有”,“巨额资本有”。他们见缝插针,有空就钻,构成了经济欺诈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皮包公司的范围很广,几乎90%的骗案是皮包公司所为。以待建工程为名骗取建筑单位的合同保证金是“假借他人”的皮包公司;冒充外商进行投资欺诈的属于自封的皮包公司;用后人集资款填补前人利息的是拆东墙补西墙的皮包公司;波及大江南北的养蚂蚁、养海狸鼠、养长毛兔是高价售动物幼仔的皮包公司;借文化活动之名诈骗钱财的各类研讨会、出书、展览等是文化行业的皮包公司。承包商场收取柜台租金、缓付进货款、收取会员费后逃匿也是皮包公司手法;交巨额费用后到国外打工也是被皮包公司所骗;等等。

    漫画家王全大早在1997年就在《法制日报》上画画揭露皮包公司。画面上,度包公司好比一个衣冠楚楚的“米老鼠”,腋下夹着一个公文包,包里露出合同纸,仿佛底下还有几枚在街头私刻的公章。诗人忒瞰还配了一首诗:“皮包公司有特产,气宇轩昂大老板。家里只存一公章,见利就把合同签。唯恐对手心存疑,裁来豹皮当衣穿。有眼只识金镶玉,跟我合作赚大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