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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讨债】常见的合同陷阱——利用科技合同进行诈骗

    发布日期:2020-08-27 16:39  浏览次数:

    有的打着探索科技的幌子,骗取科技贷款、报酬,有的故意编造、拼凑虚假的技术合同,吹嘘科技成果的实用性和创收效果,或以子虚乌有的技术成果和明知有重大缺陷的技术成果明目张胆地进行欺诈,或转让根本无法实施的技术。

    中南石油地质局的王某向《人民日报》去信说,1997年4月他们看了“武汉市科普新技术研究所”在多家报刊上登载的“家庭燃气发生器”技术转让广告后,于5月27日上午专程去该所考察。在观看了该所的现场操作表演并查看了专利产品受理证书、技术鉴定和可行性分析报告等资料后,没再怀疑,便按要求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交转让费9000元。接下来进行技术培训时,才突然发现所谓的发生器原来是普通的“沼器”。经过反复协商,该所才答应退给3000元的路费。

    黑龙江省一农民,以省科委星火计划的名义,与全国几十个单位签订合同,骗取了大量的货款和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