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传销公司在当今社会经济形势下可以由多种方式产生。它可以没有多少资金而获得注册,如转款注册后再抽走资金;可以没有多少生产能力而自吹自擂能开发新产品(如委托小厂加工)。20世纪40年代美国传销业发端时,甚至没有厂,只是中间商划地域分销。非法传销公司凭借产品、总部、营业执照等这些硬件,披着合法的外衣,在蒙骗法律和官方舆论的情况下,肆无忌惮地传播开来。很明显,有的发起者不是外商,倒很像挂羊头卖狗肉的代理,这就更难判断其真实背景了。而且,在传统观念下,外人就是有钱的象征,更为非法传销的发展增添了神秘的翅膀。动辄洋人,开口大款,数百万元、上千万元,借以吓人。月朦胧,水朦胧,非法传销最朦胧,正是人们对非法传销认识的写照。
非法传销企业实际不需太多资金,其产品大多为生活日用品,如按摩器、美容霜、洗发水之类,根本不像他们宣传的那样是什么高科技产品。有的地下传销活动,干脆在宾馆开一个房间,搞一台电脑,收购一些来历不明的产品,以高额奖金为诱饵,欺诈消费者,钱到手后便溜之大吉。受骗者要追回损失,比登天还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