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生活中的债务关系多种多样,既有以上提到的企业法人关系与企业之间的债务关系,也有自然人与企业法人之间的债务关系,还有行政机关与企业法人,自然人之间的债务关系,当个债权人面对不同类型的债务人时,他应对这些债务人的不同性质加以区分,以便制定不同的对策。这是“质”的区分。与此同时,还应作一“量”的区分。也就是说,当一个债权人面对着不止一个相同性质且相互关联的债务人时,他所采取的对策,与“一对一”单打独斗时应有所不同。在众多债务人集体抗债时,要对这一群体认真加以分析,寻找突破口。无论这一群体在抗债之前就已是一个严密的组织,或者他们仅仅因为都与同一法人实体发生了债务关系,出于相同的逃债目的而形成临时集体,都要细心找出其中的组织者或领头人。“人是政治的动物”,此话千真万确。人总是要依赖于或归属于某一群体,无论这一群体是紧密还是松散,是长久还是暂时。所以,找人的弱点,绝不能仅仅从个人角度去推导,更应从群体角度去分析。
针对抗债群体,既可以“柿子找软的捏”,由易到难,先攻克那些比较容易对付的债务人。但问题是,这样做不仅耗时太长,而且往往收效甚微。所以,简洁明快地使出“霹雳手段”炮打司令部,处理典型,抓住头领,惩一儆百,将奏奇效。
案例:80年代初某生产队解散的时候,一些集体的机械设备都作价卖给了群众。因那时人们口袋里钱少,不少人都欠了集体的钱款。转眼几年过去了,有的人早已还清欠款,可也有部分不自觉的人总以为集体的便宜不占白不占,硬是不还钱。欠帐最多的要数高×了。当时他以1.5万元的价格买下了队里的四轮拖拉机,但只付款7500元。时至今日,钱还不交。村干部催要时,高×软磨硬泡,就是不还。
村干部见高x执意不还欠款,决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以达到惩一儆百的目的。在他们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不久,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高x在一个月内向村委会交纳7500元欠款。高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驳回了他的上诉。维持原判。但高×仍不执行判决,声称:命可舍,财不舍,拉出一副谁也不怕的架式。
由于高×逾期拒不还债,村委会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当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赶到高家时,高×与其弟竟手持火枪爬上房屋,用枪口瞄准法警进行威胁辱骂。后经闻讯赶来的公安干警配合,依法拘留了高氏兄弟,并扣留了高家存放的木料、红砖等物,充抵债务。
见到高氏兄弟的结局,原以为“拖”、“赖”等方式即可逃避债务的人都受到震慑。三天里,村委会就收齐了已被拖欠10年之久的陈年老帐。九邻八村中的类似债务也都得到了清结。确实起到了审理一案、清理一片的作用,有效地加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
在类似的案件中,攻下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如攻克债务案件中的“钉子户”,就能起到震慑作用,进而教育一大片,取得“一了百了”的效果。
但要达到预想的效果,使事情按自己所意愿的方向发展,债权人在采取行动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选择具有普遍意义的典型债务案例。面对众多的抗债者,既不能“一视同仁”,毫无区别,只看到共同点,看不到差异点;也不能太强调每一个体的差异点,看不到共同点。看到共性,才能从中找出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来个重点突破,即所谓中心突破”才能“四面开花”。有代表性的典型被突破,产生的波及效应才会强。如果代表性不强,就会费力不讨好。挖掉了老虎,只能震慑老虎,不一定能震慑狮子。要让狮子害怕,就必须要以一只狮子为下手对象。
第二,要选择有把握胜诉且讨有所获的债务案件。还是那句老话:战略上要篾视敌人,战术上要重视敌人,不打无把握之仗。战略上篾视敌人,是说面对人数众多,甚至来势汹汹的抗债群,首先要稳住自己的陈脚,不必慌张失措,不要有任何畏难情绪。须知,每个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如果前怕狼后怕虎,患得患失,裹足不前,肯定一事无成。但是,盲动也是大忌,战术上必须一丝不苟,考虑全面。在选择重点对象时,就应事先充分估计各种可能性,设计好防范措施,不使事态扩大或恶化。还要强调的是讨有所获这一点。某些“钉子户”虽然在抗债集体中有代表性,或是有很大影响,但本身经济实力有限,债权人胜诉后也捞不到多少实利。即便将债务人绳之以法,也收不回欠款,弄得个“四不象”,骑虎难下,甚至激发其它抗债户的逆反心理,弄巧成拙
第三,必要时可借助新闻媒介详细报道有关讨债清欠的典型案件,使之影响面广、促动性大、震慑力强,从而使讨债收效更大。现代媒介威力巨大,不可小觑。古语云:“好事不出门,坏事行千里。”古代已是如此,何况用现代媒介大张旗鼓宣传一下很快就会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对欠债人形成强大的心理压力围棋中讲“势”,“势”并非现实的力,但其效用可能比具体的力更大。利用舆论造势,用无形的压力使对手屈服,不战而屈人之战,就如高手过招,身形甫动,已见血封喉。
第四,要把握“度”。一方面是把握“广度”,打击面不宜过大。“炮打司令部”,就是要集中火力,掀它个底朝天,重点抓住一个或几个典型不放,轻易不要中途变卦。另外一个方面是把握“深度”,事不要做得太绝,应留有余地。抗债的领头人被惩之后,切不要赶尽杀绝,能宽大就宽大一些,得饶人处且饶人,才会使其它债务人主动“投诚”。恩威并施,方是驭人之道,无论是对部下还对敌人,都不妨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