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债的人其行为方式有时接近荒唐,欠债不还以为人一走就没事了,所以能躲则躲,不能躲想方设法躲,一次要躲,两次还躲。总之,在这些没有廉耻人的脑子里,既然不想还债,就要没完没了地躲下去。
然而,债权人也不是吃素的,今天躲容易,明天再躲就没有那么简单了。于是,躲债的花招也就越来越离奇了。
马健峰是一个经营无道的三流商人,做了十几年生意,赚钱时候少,赔钱时候多。快要40岁了,还是地无一垄,房无一间,有一个门市部还是租来的。一日,偶遇中学时的同学李强,大侃生意之道,不知是李强相信他,还是同情他借给他800元去南方倒服装。借款期为3个月,利息为5%(月息)。3个月到了,马健峰不知是否赚了钱,但见了李强只字不提还钱的事。
而李强则是个说一不二的人。既然说好了还钱的日期,那么就应按期还钱,一点也不含糊。马健峰说:“过两天,钱到手,一定送还。”李强更是一步不让,他说:“我就在你家等两天。”这次,马健峰可算遇上比他自已还麻烦的人。然而他自己确实手头没钱,那也只好再琢磨鬼点子。到了晚饭时,马健峰突然一反常态,又对李强热情起来,要请吃饭。地点是在马的一个狗肉朋友开的小饭馆,并特意找来了两位小姐陪吃,马健峰称是她的表姐。大约吃了一个多小时,天也黑了下来,突然来两个“警察”,将4个人全部带走。李强是被单独带开的。“警察”说,那两个小姐是卖淫妇女。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审查,李强属“误抓”被放。这时已是晚上11点多钟,当他再去找马健峰的时候,家里早已是人去楼空。
原来,这两个“警察”是马健峰的黑道哥们。马健峰为逃脱李强的纠缠导演了这出把戏。打这以后,至今已有两年多,再也没有看到马健峰的影子。
在躲债中,除了像马健峰玩这样“绝活”以外,还有的以上厕所为借口,以送客人为借口溜走。总之拖债的人是无耻的人。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就像吸毒的人一样,人的尊严对他们来说没有
什么意义。有时候,躲债权人也躲不开,就硬赖着脸皮,躲一次算一次。话说回来,逃债又能逃到哪里去呢?
刘大卫做了十几年买卖,从来不起执照,只是租别人执照经营。然后,以各种见不得人的手段向银行贷款。钱到手后,他再以各种手段把钱倒出企业的账户,装进自己的腰包。最后再将企业交回去。当然,他不会把“利润”交回去的,只是留一个负债累累的企业。承包时签订的合同是,在刘大卫经营期间,所有债权债务均由刘大卫负责。然而,此时,刘大卫带着骗来的钱不知逃向何方。而银行只找企业的主办单位。出租者此时如梦初醒,但为时已晚。
讨债,找不见欠债的人向谁去讨?解铃还需系铃人,只有欠债的人愿意还债,或者愿意想办法,讨债才有成功的可能,逃债的人最重的思想负担就是见讨债人。只要躲开讨债人,就眼不见一身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