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魏救赵计的古文解语是:“共敌不如分敌,敌阳不如敌阴。”
该解语中“共敌不如分敌”的意思是:攻打集中强大的敌,不如设法分散它而后再攻打。这里的“敌阳不如敌阴”是指先打击气勢旺盛的敌人,不如后打击气势旺盛的敌人。这给我们提供了一条思路:即面对顽敌,正面进攻效果不佳,不如想法迷惑它,诱使它分散兵力,放松警惕,并瞅准时机向它空虚的后方作迂回包抄,发动突然袭击。
“围魏救赵”之计告诉我们,在催款活动中,要认清形势,抓住要害,乘虚取势,对赖账人形成制约。一旦牵制住赖账人的致命之处,就不愁他不回心转意,偿还债务。
2005年初,张某在北京经营图书零售业务,业务量逐渐扩大之后,张某经人介绍,与北京某出版社合作代理该出版社的图书。料,张某的经营出现困难,于是他采取先发书、后付款的代理方式,先后从出版社提走100余万元的工具书,仅返回款项10多万元,然后只身逃往外地大肆挥霍,音讯全无。3个月后,出版社的发行主管刘某发现张某失踪,察觉上当,不由怒火中烧,几寻无果后甚至决定雇人绑架张某。
这时,刘某的朋友李某向他提供了一条极有价值的线索。原来张某在某大学进修在职研究生,其导师正是李某的堂兄,现在张某的文凭还没有拿到,不久之后还要参加论文答辩。
刘某得知这一信息后,眉头一皱,计上心来。这天晚上,李某和其堂兄应邀到北京某饭店与刘某见面,酒过三巡,刘某与李某便将事情详情全盘托出。李某的堂兄听说此事,心中又惊又怕,惊讶的是自己的学生竟会于出这般无耻、愚蠢之事;害怕的是这种丑事一旦张扬出去,必将对自己几十年来辛勤教书育人树立的清誉造成恶劣影响。在酒桌上,李某的堂兄就向刘某许诺:“我这学生年轻,干出蠢事,望海涵。我会出面向他施压,催促他尽快还钱。”并告知刘某,张某在学校某处尚存有近50万元的教材,可作抵押。刘某心中暗喜,在回家的路上与李某笑淡道:“今天这桌酒真是值得!打蛇打七寸,我们总算抓到了对手的要害,张某若想要拿学位,就不怕他不还钱。”李某也忍不住心中的喜悦,说:“是啊,这一招妙啊!真是兵不血刃,坏账得以全部收回。”
催款的本来目的是要平息债务纠纷,理清债权债务关系,尽量收回欠款,使催款人的财产免遭损失,所以整个催款过程都应以这个目的为行动指南,采取适当的方式排解纠纷。催款人遇到拖欠货款现象或面对无耻的赖账人时,千万不可出于一时义愤,急躁冲动而偏离本来的目的,盲目蛮干,采用一些过激甚至暴力的手段去催款。这样不但于事无补,反而会惹火烧身,乱上添乱。
在上面的案例中.刘某得知被骗真相后,顿时怒火中烧,暴跳如雷,甚至产生了绑架张某的念头。幸好他悬崖勒马,找到了正确有效的方法,这才取得了事半功倍的圆满结果。如果照最初的念头行事,刘某不一定能够收回欠款,可能还会吃官司。
因此,面对阴险狡诈、卑鄙无耻的赖账者,催款人要镇定自若,稳住阵脚,千万不可乱了方寸,反倒中了敌人的圈套。所谓兵不厌诈,应该讲求策略,采取适当、有效的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切忌一时冲动,采用一些不明智的做法。譬如,以种种手段限制欠款人的自由;未经欠款人许可,强行拿走欠款人的财物或者以暴力手段威逼欠款人交出自己的财物抵债;捕风捉影、散布谣言,恶意中伤、损害欠款人的名誉和人格,或者以欠款人的私生活及其隐私相要挟,威胁欠款人家庭成员的人身安全,等等。
以上行为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催款人如果采取上述的任何一种行为来催款,催款行为的性质就改变r,问题也就严重了,催款人不但不能平息债务纠纷、完成催款任务,反而会使自己身陷囹圄,给公司和自己带来损失。
综上所述,催款人在催款活动中要始终记住根本目的,采取适当手段,积极、主动地努力工作,想方设法完成自已的催款任务。当遇到顽固的赖账人时.应该冷静地分析,积极寻找能够牵制对方的因素,如赖账人急于得到的东西、赖账人害怕失去的东西等。一旦找到欠款人的弱点,抓住其要害,就不必正面出击,可以迂回包抄,断其后路,施加压力,追其就范。围魏救赵之催款方法的精要之处在于有效地牵制赖账人。前述的案例启发我们,在生活中要学会换位思考。遇到狡猾、无耻的赖账人,正面催讨无变,就从侧面进攻,从各方面收集情况,了解赖账人心理上的弱点和商务安排中的缺陷,乘其不备,攻其要害(当然手段须合法),最终使其不得不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