釜底抽薪这一古文解语是:“不敌其力,而消其势,兑下乾上之象。”在催款活动中,釜底抽薪这一计的主要内容是:面对顽固的赖账大户,我不一定与其正面交锋,而是想办法威胁、消弱甚至消灭其赖以生存发展的根本条件(如停止供应关键部件、主要生产资料等),迫其就范,乖乖地完“币”归赵。
在使用这一计时,关键要把握好两点:第一,要善于发现赖账人的“釜底之薪”,这是实行“釜底抽薪”的前提。这里要注意的是,实际情况不同、“抽薪”的目标也是不同的。一般说,凡是影响赖账人的发展后劲的条件,就是“抽薪”的目标。第二,要善于运用“釜底抽薪”的手段和方法。要针对赖账人“釜底抽薪”的具体情况,掌握好火候,不即不离,去选择和运用“抽薪”的手段和方法(如冻结银行存款、申请财产保全、停止原料供应、中断合作关系、联合其他催款人共同催款、一致行动等等)。只有针对赖账人的要害,采取果断行动,在催款中方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任何一个生产厂家,任何一个经济实体都不可能单独从事生产,也不可能单独存在,它必须在与其他的生产厂家、其他的经济实体的相互协作中得以生存和发展。催款人在催款过程中,如果能清楚这一点,并且采取相应的方法控制住欠款人赖以生存的各种资源,便能顺利地收回款项,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欠款人如果不尽快向催款人清偿债务,那么他自己就将因此债而遭受更大的损失,特别是控制住了他的短缺物资长期供应时。下面便是一Q起利用这一方法,顺利收回欠款的典型案例。
截止到2002年8月,我国煤炭企业被拖欠的货款累计已达300多亿元。不少企业产煤收入的一半左右被用户拖欠。在河南某矿务局,不算“老账”,2001年以来的新增欠款就有1.5亿元。
受欠款之累,许多煤炭企业连简单再生产、发放员工工资与医疗费用都难以维持。某矿甚至已经被邮电部门拔了电话线,连电话都打不出去。用户拖欠巨额煤款已经成为制约煤炭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问题了。
于是,2003年10月1日,由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牵头,淮北、新汶、开漆、西山、大屯、枣庄、徐州、平顶山、充州等九家国有重点煤矿企业使出“狠招”——釜底抽薪、联手停止向长期拖欠巨额煤款的某焦化有限公司供煤,而该焦化公司是当地最大的城市用气供应企业之一。
此次突破的欠款大户:某焦化公司共拖欠煤款达5亿元之多,其中拖欠最大“债主”淮北煤矿大约有1.5亿元。针对这一现象,有关行业领导发话:“煤炭企业在过去供煤紧张时顾全大局,保证了市民的正常生活,在煤炭企业处于困境的今天,用户应该体谅企业,欠账还钱,天经地义!”
然而,因双方意见分歧太大,还款计划一时无法达成一致。由有关方面协调、精心安排的两次磋商均不欢而散。于是,煤矿企业开始实施“狠招”,下达“停供令”。
某焦化公司虽然有较充分的调节气源,而且该市的城市用气也并非光指望这一家,短期内还不至于因“停供”而影响整个城市用气,导致市民生活不便,但时日一长,必将给该市的生产、生活造成恶劣影响,甚至陷人瘫痪。事态发展的严重后果已引起当地市委市政府和市经委的密切关注,批示要求该焦化公司“体谅煤矿困难,尽快归还欠款”。
该焦化公司在九家企业发出最后“通牒”后,通过从银行贷款和向下游欠账企业协商收取现款等方式,共筹得1500万元,并分两次还给了七家被欠款企业。
经有关方面斡旋,九家煤矿的代表和该焦化公司再一次坐到了一起。气氛虽明显缓和,但仍经过16个小时唇枪舌剑般的艰难谈判,双方代表签署了分期归还历史欠账的框架协议。双方都作出了让步:在2003年春节前,焦化公司分两期归还欠款的40%;九家大煤矿以积极态度进行戈账互抵,物资串换,以消除“连环”债务。协议还规定,新的煤款不得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