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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应如何进行

    发布日期:2019-11-26 17:59  浏览次数:

    在实践中,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须具备以下条件:

    (1)提出申请的人必须是当事人本人或其代理人。

    (2)须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在程序上应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3)符合申请提交的期限。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4)提供必要的证据线索,而且该线索应与证据有实质联系。

    (5)缴纳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所需要的必要费用。

    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通知书中应当告知不予准许的决定以及理由。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3日内向受理申请的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答复。

    当事人的申请被准许的,法院即按照有关调查的规定对有关证据进行调查和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