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收债清账 > 省份讨债公司 > 广西 > 正文

    广西那坡县律师,一条法律意见避免了277万元的经济损失

    发布日期:2021-05-17 13:33  浏览次数:

    那坡私营侨联贸易部派员到南宁与广西龙岗实业开发总公司洽谈草签了份销售1.2立方米松木合同,总金额840万元。合同规定,从1987年2月份起,每月交木材1000立方米,到年底交货完毕。合同草签后,侨联贸易部又多方联系,取得了县林政办公室出具的在那马林场砍伐2000亩松木林的意向书和县林业局的同意证明。同时,县侨务办公室同意作为担保单位。根据草签的合同规定,仅差工商局鉴证,便发生法律效力。那坡县律师到县林业局征求法律为经济服务的意见和调查了解提供法律帮助存在的问题时,发现该合同牵扯到砍伐大面积的林木,并且没有国家下达的计划作依据。通过进一步调查,了解到全县现只有成熟松木林100多亩,材积400立方米;中龄松木林2700多亩,材积2.5万多立方米。如果履行这一合同,那坡县成熟松木林将全部被砍光,中龄松木林也被砍掉50%,后果十分严重。不履行合同,那坡侨联贸易部将被罚违约金277万元,该贸易部无力支付,县政府侨务办公室作为“担保单位”也将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因此,律师事务所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立即召集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对此意见十分重视,政府领导同志亲自组织农委、林业局、林政办公室、侨务办公室等单位领导同志研究,由律师与那坡侨联贸易部和广西龙岗实业开发总公司协商;解除了合同,避免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