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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溪市律师主动同四川某公司主管部门联系,争取系统领导支持,追回250万元货款

    发布日期:2021-03-25 13:58  浏览次数:

    本溪合金厂为购买铝锭与中国有色金属总公司峨嵋分公司驻北京办事处签定了一份价值250万元的购销合同。合金厂按约将款一次付出,但对方没有履约供货。律师接受合金厂委托后,经过深入调查,发现对方有骗吞货款的可能。便找到其上级主管部门,讲清事实,出示大量证据,指出下属办事处的责任,提出自己的请求目的。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一周内就将250万元货款及利息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