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售房合同中的花招很多,有面积短缺,有标准不规范,有延期交房,有房产过户难,甚至转卖他人房产等。好多购房户都深受其骗。如一购房户花12万元买的一套80平方米的两室一厅套房,实际只有76平方米。还有的买的三居室共110平方米的期房,房价每平方米6500元。谁知交接房时,卖方要他再交22平方米的楼道、电梯、水箱这些公用建筑面积的款,共14,300元。明显是坑人。还有的售房者用同样的价格,卖两种不同标准的房子。像降低楼高,把一小处“柴间”和公共放摩托车的闲房也算进去充数,收好价钱,等等。因为大多售房合同都没有违约条款,出了问题,购房户便没有办法:不买吧,资金白白被房商占用,真是气死人。有的房商延期交房,投诉时,有关部门却用技术因素、气象因素、物价因素等原因搪塞,把消费者的房款作为流动资金使用。遇到质量问题更难投诉,因为不少施工单位本身就是监督部门的同系统或“兄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