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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讨债】常见的合同陷阱——挥霍担保物

    发布日期:2020-08-27 16:53  浏览次数:

    挥霍担保物即把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携带逃跑、挥霍掉不能返还以及隐匿拒不返还或用来违法犯罪无法返还。

    利用合同诈骗的形式还很多。有的双方购销合同签订后,交给中介人拖运货物,结果中介人把货拉走后卖掉。有的骗货后即宣告破产等。此外还有暗设圈套,逼你违约;合同不严,巧钻漏洞;贿赂先行,抛砖引玉;寻找把柄,逼其落井以及骗吃骗喝骗小费等合同诈骗伎俩。

    让我们来看一个小案例,非常典型,合同诈骗的要素十分齐全。2000年,安徽某县扬湖镇的郭洪,不到30岁,受到社会的影响,时刻思谋着精巧的骗局。他先骗取别人的身份证购买手机供通信用,再寻找废弃或他人丢失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过涂改,粘贴成一家根本不存在的安徽华盛工贸有限公司。之后私刻了公章,伪造了营业执照复印件。他从市场上了解到淮北第二纺织厂生产的棉纱卡坯布在浙江湖州织里镇服装城好销,便于4月初在淮北市某建设银行用假执照印签开了账户并存人3100元。他要了两张空白存款单,一张填28万元,一张填2600元。24日,他带着同伙住进淮北最高级的三星级宾馆相王府宾馆,打电话给二厂销售科,称要买120件价值28万元的坯布。厂方要现款现货,郭洪就主动提出一起去银行验证28万元存款的真伪。在银行,那同伙缠着厂里的人说些笑话,以分散其注意力。郭洪则递上2600元的单子让其鉴定。银行看后自然说是真的,且账上有款。就这样骗取了厂方的信任。下午,郭洪从附近叫来一辆卡车把价值28万元的坯布拉到浙江卖了。

    近年来,笔者所在的煤炭企业玩弄合同花招、骗购煤炭案件逐渐增多,新的形式层出不穷。特别是江浙一带煤市混乱,骗子横行,多发煤、跳楼煤、地头煤,呆账、坏账、死账十分普遍。投机猖狂,弄得许多产煤企业疲于奔命,苦不堪言。其常见的方式有:

    (1)用假汇票购煤。假汇票包括涂改伪造的汇票、盗窃他人的汇票等。

    (2)用虚假单位购煤。前些年,煤炭市场刚放开,有的不法分子便伪造合同专用章等手续,打着某单位的旗号来签订购煤合同,骗走煤后转手低价卖出。

    (3)虚假担保。就是说有的煤炭中介公司以用户作担保购煤,合同上写明用户收到煤后付款,结果把煤拉走后转卖他人。担保合同遂成废纸一张。

    (4)破产赖账。有的濒临倒闭的用煤企业,在破产前签订大量购煤合同,在还账期将至前突然宣布破产,弄得供煤单位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煤款被赖掉。破产过后,该企业又重新注册换一副牌子投产了。

    (5)冒名要账。安徽省潜由县一农民储东红,1999年前后在河南省新密市经营矿用物资,对煤矿情况比较了解。2000年2月底的一天,他从某矿弄来一份该矿拖欠外单位账目的明细表。安排同伙冒充沈丘矿产公司业务员到该矿索要1.5万元欠款,因印章不符,没得逞。涂改印章后又去,骗得相等价款的煤炭1150吨,旋即以每吨45元低价抛售。不久,又以“西北煤矿机械厂业务员杜小兵”的身份到该矿索要78.9万元欠款,又骗得相等价款的煤票7890吨。

    此外,还有利用保证金、利用煤质、假借客户、以联营代销进行诈骗等多种诈骗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