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传销公司规定,凡参加传销的人员都要交纳一定数量的入会费、资料费、报名办证费,少则二三十元,多则一两百元,他们也玩起了虎头蛇尾、集腋成裘的鬼把戏。试想如果有几千人加入其传销网,仅此一项的收入就是个不小的数字,相当于一家小型乡镇企业一年的纯利润。如当涂县新桥乡莲云村30岁农民芮德兵于1996年11月18日在滁州参加了他的上线朱世锦召开的1996年金秋嘉喜分享大会,被聘为主任并领取了一张广州仙妮蕾德公司的顾客证后,喜出望外,总觉得遇到了贵人扶持。第二天,便慌忙凑齐2900元汇往上线,购买了2份产品。他效仿上线的做法,急筹资3000元,在城关提署街租了一间民房,添置了桌椅,既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也没有得到任何部门许可,伙同他人联合创办了仙妮雷德中心。他凭着仅有的一张顾客证四处游说,遇到人就说传销赚钱。他每周一晚上八点开堂授课,胡说什么“美国100个富翁中有37人是做传销的”、“要发财搞传销”等。课后,就拉拢人加入网络,让人一次交报名费230元,并认购1200元一份的产品,从中赚取高额提成,大发不义之财。据查,芮德兵共讲课50多堂,听众达600余人次,吸收了21人为网络成员,收取报名费4800多元,传销款28,800多元。笔者的一位科班出身的朋友就曾交30元入网费办了一个传销员证,交300元押金拿回了一套资料,后来这些押金就再没退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