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活动一般都是在亲朋故交、同事同学、街坊邻里等熟人之间进行,即使有什么差错,碍于情面,也不便告发,只好哑巴吃黄连。其中有多数人明知受骗,但为了赚回自己投人的成本,便违心地拉别人加人。有人直接坦言:“搞传销,产品是否有实用价值并不重要,只要能赚钱就行。”合肥市曙光新村传销员王先生遗憾地说,他3000多元买的健身器仍在墙角冷冰冰地睡大觉。一位购买了净水器的传销商痛苦地说,他一个月里发展下线10人,但没有拿到一分钱的奖励,也找不到公司的人了。1997年4月底,浙江省德清县卫星村出嫁到新市镇的陈某回娘家时,说她认识广州一老板,现在造了幢17层大楼,开了家百货公司,需要人做小二,月工钱前3个月是1000元,之后不少于3000元。第一次跟着去的人几天后回来描述了广州的优厚待遇,一下子吸引了邻近村的30余位农民南下“淘金”。5月17日晚上,有7人不堪忍受广州的传销把戏先返回,气愤地告诉父老乡亲:“哪儿是招工,简直是诈骗。”原来他们到广州后,交出了原先讲好的6000元押金,被七拐八绕地带领到一间矮小、肮脏的房间里,十几人住在一起,根本无工可打。广州每人发给他们的一个价值3950元的按摩器,称每推销一个给525元的报酬。教唆他们回老家再招一批人,收同样的押金,以获得同样多的提成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