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受诈与腐败紧密相连
仔细留意法人被骗案例的前前后后,就会发现一个共同点:许多法人受诈都或明或暗地与腐败有千丝万缕的关联。有的主管部门或企业领导人麻痹大意,审查不严,收受贿赂,被骗家牵着鼻子走,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如在美国有生活基础的台湾人关某,自称加拿大辐德集团总裁,在乌鲁木齐成立办事处。他这个典型的靠政治庇护的大骗子,编造各种谎言,极尽拉拢腐蚀之能事,用糖弹、美女击倒新疆的各路贪官后,大肆集资借贷。1995年6月后仅一年多的时间里,在新疆这块不太富裕的地区,先后骗取24家企事业单位及部队系统总计折合2.5亿元人民币的资金据为己有。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三峡实业公司下属的葛洲坝集团公司机械化公司的总经理,1994年初花5000万美元两次从美国进口了数百辆重型卡车、大型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等所谓先进机器。一用才发现大多数都是20世纪80年代的,其中还有1977年、1978年生产的淘汰品。报销时竟声称花费7亿元人民币。②简直是乱弹琴,随心所欲。
长治县委书记王虎林,1997年初从邮寄商函中获悉“德国普格若工程公司”(一伙骗子年前在深圳用假手续、假资料开设的皮包公司)欲向全国各地谋求合资办厂,便亲自出马,与骗子直接洽谈拍板,按照骗子指定的账号向上海汇去400万元的设备款。事后,有关部门估价,买回的五套设备,全是以旧翻新的,且都光有主机没有辅机。这样的设备每台只值13万元,5台也就值70万元。令人震惊的是,事后一个骗子的妻子探监时竟说,一切都是王虎林指使干的,他(指王)明知有假,还硬要与我们合资。③说明王书记利欲熏心,置人民财产于不顾达到何种程度。实在天理难容!
有的打假者腐败透顶,向制假者返销劣质商品就更加荒唐了。
报载,浙江省某技术监督局没收余姚市某特种钢厂生产的劣质螺纹钢135吨,罚款30余万元。但该局对这批钢材未做销毁或技术处理,却作价10万元又销给了这家生产厂。该厂又以每吨1900元至2000元的价格重新销往市场。
2.建立“受诈责任追究制度”
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经济主管部门有的人员素质低下,责任心不强,贪图一己私利随意滥用权利,给骗子以可乘之机。令人不解的是,有的干部为收受万把元钱,而将数十万元国有资产视为儿戏,更有的为了三五万元而把上百万元国有资产拱手许人。因此,为了遏制法人受诈案件的发生,约束法人的随意行为,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建立受诈责任追究制度:
凡应知晓可能受骗而不知晓的,给国家资产造成巨大损失的,牵扯到的人都应该被处以被骗资产额10%~100%的罚款或赔偿,并比照国家有关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明显的个人责任受骗造成国有企业面临破产、倒闭的,应没收其家产,撤销其公职。全国著名陕西籍优秀企业家应治邦被骗后,家属及时将40万元补齐,才免除了他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