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至上观念的日益普遍化,使不少商人忘记了基本的道德观念。随着商业浪潮一次次向前推动,商海中的女人也因此出尽了风头。以女色为砝码敲诈坑害对手,敛取钱财,成为商战中一个“美丽”的陷阱。
方某是南方某国营公司的总经理,先后两次被同一名诈骗犯讹诈了25万元。
方某是从部队团级干部的位置上转业的,在机关干了两年,当上处长之后,被调到南方的一个中型国营公司任总经理。上任之后,凭他的才能和他的果断,使这家公司赚了不少钱。这时,骗子盯上了他。
骗子是一家皮包公司的经理,带着年轻的女秘书,邀请方某听歌跳舞,声称是交交朋友。舞场上,方某总能感觉到怀中的女秘书——骗子带来的,跟他贴得很近。女秘书常对方某挺直的身躯和那种坚定的军人气质表示赞赏,还暗示自己是“现代女性”,方面敢爱敢恨;另一方面独立生活,不受束缚。
时间长了,女秘书向方某直接表达了那种“感情”,接着就带方某去自己在宾馆租的房间。方某也想到了远方的妻子,也想到了社会舆论。但女秘书再次强调说,她是独立生活的人,不会缠住他不放,也决不会要求嫁给他。于是,一切发生了……
几天后,女秘书的经理——那位骗子找方某谈生意,向方某推销一批进口彩电。按正式手续,方某付了12万元订金,可等他和手下人验货时,那些彩电全是国产配件组装的,质量低劣,有的根本放不出图像。方某火了,准备上法庭打官司。骗子却给他寄来几张彩色照片——方某与女秘书在宾馆里的实况。看着照片,方某自己都为照片上的行为感到恶心。试想,这照片要是落到妻子手里,要是落到上级领导手中,自己又将面临多么难堪的局面?他只好忍下这口气,条件是骗子把底片还给他。
骗子还了底片。但方某没有想,骗子早已把照片翻拍了另一套。于是,有了第二次讹诈—要求方某再付给他13万元。这13万元,是那笔彩电合同的最后付款。骗子这一回还打电话告诉方某:那个女秘书,根本不是秘书,是他雇的妓女。国家干部嫖娼,是要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是要名声扫地的!
方某再次就范……
有的奸商讹诈手段更为离奇、阴险,他们哄骗未成年幼女勾引对手,对方一旦中计,代价将是十分惨重的。
宋某是个商人,在改革开放形势下,他苦心经营,积累数百万元的家产。为防止意外,雇用了两名保镖。但他却忽略了另一面,损失了巨额财产。由于钱多了,宋某的色欲膨胀,欲火常常烧得他心神不安,因而常做些拈花惹草的风流事。在他的雇员中,有一位年方18岁的姑娘小红,相貌出众,很快就与宋某绞到了一处,如胶似漆。实际上,小红羡慕的是宋某的财产。为此,宋某花费了大笔的金钱,还安排小红担任了公司的一项重要职务。小红借机作弊,骗取公司的钱财。宋某发现后,解除了她的职务。但念及旧日情分,没有诉诸法律,也没有开除她。只是限期将公司的巨款归还公司。当小红看到宋某又与别的女人打得火热时,怒火中烧。小红深知宋某是个色鬼,碰到漂亮姑娘决不会轻易放过,便伺机报复。有一次,宋某让小红给介绍一位漂亮姑娘作陪谈一笔生意。小红满口应承,便找了一名幼女佳佳。她对佳佳说:介绍你去某饭店找一个“大款”玩,可人家不愿和小孩子玩,所以你千万别暴露自己的身份,一定要说你已经18岁了,在一家酒楼当服务员。她给佳佳化了妆,换上了时髦的超短裙。当晚,小红带着佳佳来见宋某。宋见佳佳不像大姑娘,几次盘问,佳佳都一口说定18岁了。其实根本没什么生意谈,宋某只是想找个女人玩玩罢了。宋某便带着佳佳进了旅馆房间,口口声声要与佳佳“定终身”,花言巧语,奸污了佳佳。实际上,佳佳才13岁。次日,小红领走了佳佳后,又来找宋某,说佳佳只有13岁,宋某犯了奸淫幼女罪,并以告发相威胁。宋某第一爱财,第二贪色,但最主要的还是性命要紧。当小红提出私了时,他满口答应,并开始协商条件。小红的条件是:将她骗取公司的钱一笔勾销,还要100万元人民币。宋某答应考虑考虑。小红不依不饶,宋某又以往日的情分来打动她,于是两人把这事放下,又睡在了一起。第二天继续协商。就在宋某举棋不定的时候,佳佳的家长告发了此事,宋某和小红均以奸淫幼女罪被公安局收审。
俗话说,“色字头上一把刀”。当吴王接受了越王送来的美人西施和郑且的时候,就注定他要遭到灭国之灾。在商战中因“色”失财者更是不胜枚举。奸商之所以在商战中不厌其烦拉出美女叫阵,而且屡战屡胜,其主要原因就是抓住了对手的弱点。据报道,近年来,“有偿美女”仍在有些商业发达的地区泛濫如不加以铲除,对有些贪色男士是一个潜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