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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的作用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9-12-30 10:24  浏览次数:

    由于物的担保的存在,增强了交易安全的保障作用。担保物权是一种物权,因而它赋予债权人一种物权性的优先受偿权,债权人可以凭借着担保物权,对抗物的所有权或用益人,进而使交易安全提高到一定的强度。只有在商品交易时,采取措施设立某种担保方式,才可以督促债务人自觉履行义务,交易安全性便得到了一定的有力保障。
    债的担保的首要功用,就是使债权人在债权债务关系以外,获得了一种有力的救济手段,即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对债权人的债权损失予以救济。只有在因债务人不如约履行应尽的给付义务,导致债权受损时,债权人才能请求担保人代为履行,或直接从担保物的价值中优先受偿。在我国当前经济生活中,公民之间、企业之间的三角债、连环债的情况相当普遍,合同不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的问题十分严重,债务纠纷多。设立担保的现实意义就在于,担保制度的推行和适用能够避免或缓解债务危机,排除经济交往中的流转障碍,从而保障债权的实现。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必须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调整和规范,才能形成有序、良性的市场竞争机制,发挥市场规律固有的作用,促进社会经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以及债权债务关系的正常实现,这些都离不开债权担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