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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物被继承或者赠与的,抵押权就会消灭吗?

    发布日期:2019-12-30 10:30  浏览次数:

    抵押权为担保物权,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法律行为而取得。抵押权除通过时效遗嘱、法院判决和法律规定而产生之外,主要是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产生。抵押权不因抵押人或抵押权人死亡而消灭。抵押权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继承抵押权,仍可就该抵押物的价值受偿。被继承人死亡时,其抵押权连同债权,一并由继承人继承。抵押权因继承而取得时,不经登记即生效力。
    因继承或者遗赠发生的担保物权的变动,自继承开始或者遗赠发生时生效。继承的情况根据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遗产的所有权及其担保物权在继承开始时发生转移,因此继承中的担保物权变动,在继承时直接生效。因单方法律行为即遗赠发生的担保物权变动,同样适用继承的规则,担保物权不经公示而转移。抵押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抵押人死亡,则应由其继承人继续履行抵押人的担保责任。
    例如,房地产抵押人死亡,其房地产合法继承人或者代管人应当继续履行抵押合同。如果抵押人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抵押权人有权提前行使抵押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