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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以施工单位没有经过其同意擅自装修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工程为由拒付工程款

    发布日期:2019-11-25 17:15  浏览次数:

    1.背景知识

    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如果产生损失,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2.对策

    此时要寻找证据证明施工单位的装修行为是建设单位指使或经其默认的,否则要承担不利后果。当然最后如果没有造成损失,工程验收也合格,则发包人应照常支付工程款。

    3.防范

    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一定要建设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否则不可动工。如果建设单位出具假的设计方案,要注意保存证据,以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