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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山律师事务所通过法制教育收回陈袋

    发布日期:2019-12-31 18:16  浏览次数:

    广东省阳山县各信用社农村信贷款中,共有2000多万元个人贷款逾期无法收回,严重地影响了该县农村资金周转和生产发展。阳山县双捷区法律服务所,在区党政领导的重视与支持下,运用法律手段,用10天左右时间协助双捷、河西和麻汕三个信用社共收回贷款16万多元,收到较好的社会效益,受到当地银行、信用社和基层党政领导的赞扬与群众的好评他们的主要做法是一、选择突破口,查清欠款原因,分类排队,采取对策。他们针对当地农村个人拖欠信用社贷款比较严重的情况,提出把协助银信部门收回历年拖欠贷款为突破口,并摸清了欠款原因。二、提供法律帮助,运用法律手段,积极协助收贷首先,他们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欠货户还贷能力帮助他们拟定还贷合同条款,经双方同意后签订还贷合同。其次,对欠款当事人进行法制、道德和思想教育,说明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反复讲明签订贷款合同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不得无故不履行,当事人如不按合同依期偿还贷款,发贷方(信用社)有权按法定程序将受贷方抵押担保的物资用来抵偿贷款,从而提高了受贷人的法律意识,增强了还贷的自觉性。如烧砖专业户梁沃新1984年1月至1985年2月共向双捷信用社贷款66000元经营制砖业,赚了钱,成为拥有10万元家财的富裕户,但他对按期还贷漫不经心,除断断续续还贷26000外,尚欠贷款39000多元,逾期1年多,经信用社干部屡催不还。经过法制教育,提高了认识,很快清偿了20000多元,尚欠9500多元,保证于今年底前还清。由于突破了重点户,对其它一般户震动很大,一些拖欠贷款户很快与银信部门签订了还贷合同,使信用社及时地收回了160000多元的欠贷,同时还落实了以抵押物作保证的91000余元贷款的定期还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