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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逃债轨迹及其防范对策之非法集资”逃债案例研究

    发布日期:2019-11-15 11:15  浏览次数:

    概念解说

    非法集资逃债是指债务人以欺骗手段向债权人“借得”巨额资金,将资金用于偿还高息、挥霍,直至藏匿,最终没有偿还借款的逃债方式。

    案例

    这是一起众所周知的大案,全国各大报刊均曾作过报道犯罪分子在持续4年的时间里,非法集资达32亿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2亿元,这12亿元是再也要不回、收不到的呆账、烂账。此案的主犯邓斌,是北京兴隆实业总公司下属的无锡新兴实业总公司(以下称新兴公司)的总经理,她和一些社会上的不法分子、腐败分子相勾结,大肆破坏国家金融秩序,疯狂进行投机倒把,肆无忌惮地进行非法集资,使全国12个省市的300多个单位一度陷入债务缠绕的怪圈之中,经济纠纷迭起,社会矛盾剧增邓斌退休前是无锡变电厂的一名绕线女工,她好逸恶劳,招摇撞骗,早在1978年就露过马脚。

    她以帮人购买自行车、缝纫机为由,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骗取钱财,事情败露后,受到工厂开除留厂察看的处分。1988年,已经退休的邓斌凭着能说会道和善于察言观色的本事,被聘为无锡县金城湾开发总公司下属的金城湾工贸公司的业务经理。就是在这个位置上,一向利欲熏心、渴望出人头地的邓斌,开始了投机和冒险的生涯。几个月后,邓斌在深圳结识了深圳中兴公司总经理李允若,两人在惟利是图这一点上一拍即合1989年8月,由李允若牵线搭桥担保,邓斌以金城湾工贸公司的名义,同深圳一家电脑公司签订了一份联营协议。

    协议规定,由这家电脑公司出资152万元,交邓斌经营空调压缩机生意,以27天为限,到期还本息共计161万元(年息7896%)然而,邓斌拿到这笔钱后,既没有经济空调压缩机,也没有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虽然邓斌并没有从这次交易中占到便宜,还赔进去9万元利息,但邓斌却从这次所谓的联营”中获得了启示:只要打着正当经营的幌子,就能骗取别人钱财。何不借机大干一番呢?于是,一个以“联营经营”为名,行投机倒把之实的骗局就这样拉开了序幕。在以后的两年时间里,邓斌在李允若的策划、怂恿之下,继续以同样的手段,向60多个单位和8个人非法集资。到1991年8月,邓斌的非法集资总额达3.86亿元。还是通过李允若的关系,邓斌攀上了北京兴隆实业总公司。该公司的负责人李明、韩万隆十分欣赏邓斌这个以“联营”形式做生意,善于“借鸡生蛋”的“女能人”。1998月,经北京兴隆实业总公司主管机关批准,在李明、韩万隆的操纵下,北京兴隆实业总公司在深圳的一个下属企业与无锡市一家公司联合组建了新兴工贸联合公司(1993年1月更名为新兴实业总公司),李明任董事长,邓斌为法人代表、总经理。新兴公司成立后,邓斌有了充分表演的机会。

    从此,邓斌以新兴公司为阵营,采取各种欺骗手段,使非法集资的恶剧愈演愈烈“合作经营”是邓斌行骗的幌子。她与每一个出资者都签订所谓的“合作协议书”。声称资金用来共同生产、共同经营一次性注射器、医用手套、丝素膏等,而实际上新兴公司从未生产经营过这些产品,所谓“合作经营”纯属骗局。针对社会上一部分人的投机心理和趋利心理,邓斌以高利为诱饵,引诱投资者上钩。她把年利率定为60%,个别关系特殊的投资者年利率高达120%,超过国家规定的银行存款数倍,甚至10倍以上。为诱惑更多的投资者,她甚至每两个就分一次利,有的甚至在交款的当天就兑付头两个月的利息。

    网罗“中介人”的非法集资活动牵线搭桥、摇旗呐喊是邓斌的一个重要手段。新兴公司非法集资、投机倒把案中,共有中介人108名,他们为新兴公司组织和非法集资达14.73亿元,从中非法获利5340.17万元。为了提高自己的身价,使非法集资的骗局更具有诱惑性,邓斌还使出种种手段来掩盖事实真相。用上亿资金兑成美元汇往香港,再由香港两家公司将这些钱打回内地,以此共开办了28家假合资企业,且每家都举办隆生的开业典礼,制造兴旺假象。在没有创造利润的情况下,邓斌用集资款主动缴纳税金378.5万元,以显示其经济效益良好。接着邓又主动向130个单位提供各种赞助167笔,共854.64万元,捞取热心公益事的名誉。

    除此之外,她又花费76万元让当地33名干部及其家属出国旅游。邓斌用大量的集资款与当地一些实权部门的“三产企业”搞所谓的合作经营,结成利益共同体,以此寻求非法活动的保护伞邓斌的金钱果然产生了轰动效应。一时间,邓斌俨然成了不可一世的“风云人物”。人们一传十、十传百,向新兴公司集资成为令人羡慕的致富门路,许多人想方设法寻找资金来源,拉关系,走后门与新兴公司“合作”。

    在1992年下半年至1993年上半年的几个月中,新兴公司的账户上每个月都有几千万甚至上亿元的资金入账。从1989年8月至1994年7月案发,邓斌和新兴公司一伙人共向7个省市的368个单位和31个人直接进行非法集资,总额达32亿元!新兴公司的“家底”越来越厚,邓斌的私欲也日渐膨胀。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大肆索要,收受出资单位和个人的钱物,共计人民币94万余元,港币10余元,美金5400元。她还把部分出资人直接送到她手中的集资款采取收入不入账,事后由公司归还本息的手法予以侵吞、贪污,共计贪污28.4万多元。此外,她还有来历不明的财产共计100多万元。

    此时的邓斌已不是昔日的“吴下阿蒙”。她所到之处前呼后拥。生活上,她穷奢极欲,挥霍无度,乘坐的是花80多万元买来的奔驰轿车,轿车的牌照是用重金购买的“吉祥”数字“888”》。她共有5处住宅,装修、家私、衣服等共值300余万元。她认干女儿,见面礼就是1万元。她请巫婆算命,一出手也是1万元邓斌疯狂地吞噬着人民的血汗钱,她的非法集资给社会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案发前夕,一些出资地区和单位的经济纠纷日益增多,一批企业因巨额集资逾期不还而陷入停产、半停产的困境;企业之间因为相互拆借搞集资,债务链越拉越长,越缠越乱,强要钱硬逼债的现象到处存在;当初组织职工群众参加集资的单位领导,此时被群众痛骂为“骗子”;每天到新兴公司讨债的达一两百人,还有一些人则到邓宅守候,将楼梯围得水泄不通虽然此案经过千辛万苦最终被查处了,但有12亿元的“债务”是再也无法讨回来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