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的儿子今年7岁,邻居赵某36岁,赵某经常给刘某的儿子买东西,刘某的儿子十分喜欢他,刘某也认为儿子和赵在起很安全。赵某一次去古玩店闲逛,因琐事与店服务员发生纠纷,赵某非常生气,想出出气,便教唆刘某的儿子,让他趁人不备,把店内的古玩艺术品砸碎,然后再跑掉。刘某的儿子不懂事,以为按赵某的意思去做,就能得到奖励,这样,刘某的儿子便跑到古玩店,将几件古玩砸碎。古玩店经理要求刘某赔偿,刘某说是赵某教唆,应由赵某承担责任。刘某这么说对吗?
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8条第二款的规定: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赵某教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