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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散播假消息 合同诈骗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9-11-22 09:30  浏览次数:

    经典案例
    2011年以来,唐某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消息,谎称其为虚构的济南某保14:38:13温材料有服公司总经理刘某,并通过其他公司发布虚假的济南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资料以及产品样品,以虚构的身份与多名被害人接触后,签订多份买卖合同,共诈骗21名被害人财产208200元。
    法槌定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单位名称、冒用他人名义、谎称出售货物等手段,与他人达成协议,多次骗取被害人定金及货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2013年12月,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7万元。
    法律解析
    本案中,被告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散布虚假资料,并通过与被害人签订买卖合同的手段,骗取21名被害人208200元,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刑法》第22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以虚构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11条的规定,故法院依法对本案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
    《刑法》第224条,《刑法修正案(八)》第1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