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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隐蔽工程发包人在隐蔽前不来检查,最终却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付款

    发布日期:2019-11-25 17:07  浏览次数:

    1.背景知识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査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对策

    如果在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通知发包方对该工程进行检查,发包方拒不检查或拒不及时检查,由此造成的停工等损失由发包人承担,但是要注意保留已通知发包方前来检查的证据。

    3.防范

    (1)隐蔽工程是指地基、电气管线、供水供热管线等需要覆盖、掩盖的工程。由于隐蔽工程在隐蔽后,如果发生质量问题,还得重新覆盖和掩盖,会造成返工等非常大的损失,所以对于隐蔽工程在隐蔽之前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发包人前来检查验收,并作相应的书面签字、记录;

    (2)即使经通知后发包人没有前来或没有及时前来检查,施工人也不要急于自行掩盖隐蔽工程,除非确有必要,因为这种情况下停工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3)如果承包人未通知发包人检查而自行进行隐蔽工程的,事后发包人有权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进行检查,在这种情况下检查隐蔽工程所发生的费用如检查费用、返工费用、材料费用等由承包人负担,承包人还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