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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包人以工程没有监理人员为由不予结算,并拒绝付款

    发布日期:2019-11-25 17:14  浏览次数:

    1.背景知识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如下:

    (一)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是指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工程项目:

    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2.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3.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

    4.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5.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设工程,可以实行监理,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改主管部门规定。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1.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2.使用国外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1.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下列基础设施项目

    1)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项目;(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民航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项目;(3)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项目;(4)防洪、灌溉、排涝、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设项目;(5)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6)生态环境保护项目;(7)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2.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另外,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2.对策

    工程一般应有监理人员监督工程施工,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工程都要求有监理人员。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也没有书面告知派遣监理单位,法律也没有强制规定所争议的工程需要监理,发包人拒不付款,则属发包人违约,承包人可以要求其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当然,建设单位一般都会派监理人员到场,施工单位要与之配合。

    3.防范

    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有法律规定的依法办事,否则可能要承担不利后果。另外对于发包人已派遣了监理人的工程,承包人必须与之配合,否则工程的质量、进度得不到确认,发包人可以拒付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