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诉讼 > 案例详解 > 正文

    隔音板压死小孩,堆放者承担责任

    发布日期:2019-12-24 17:48  浏览次数:

    〔案例〕

    某曲艺团和某技校住在同一栋宿舍大楼里,在这幢直角形的大楼里双方各占半幢,两条楼道的交叉处就是直角所在处,有块空地,曾经放过乒乓球台。现在在靠曲艺团的那面墙边堆起了两米多高的长方形水泥刨花隔音板。隔音板是从让给技校职工住的原为曲艺团的排演室里面墙上拆下来的,一时无处存放,就堆在了交叉处的墙边。

    初秋某日下午约六点来钟,许多住户正在房门口的蜂窝煤炉上做晚饭。因系集体宿舍改作家属宿舍,没厨房,炉子只好排成队放在楼道里各家的门口。所以,楼道里窄得比华容道还难于通行,两个人对面走路要侧过身来才能互相走过去。四、五层楼各家的小孩懒得下楼,就只好在楼道交叉处那块空地上玩。这时正好有三个孩子在玩纸飞机,其中有两个男孩(六岁、五岁)、一个女孩(四岁)玩着玩着,忽然那个女孩大喊一声:“妈!”这时她的妈正在做饭,当听到女儿的喊叫声时,将铲子扔在菜锅里,飞快地从家门口跑到了交叉地,问女儿:“什么事?”“王建不见了!”“王建在哪儿?”“喏,在那底下。”女孩子的母亲顺着女儿的手指处一看,不好了,两米多高的隔音板全部塌落到了地上,王建(岁男孩)被压在底下。原米是纸飞机落到隔板上,男孩想爬上去取,不想隔音板堆放不牢,一齐塌下。人们把王建救出来,赶快送到了医院里。结果因压碎头颅骨,流血过多,早已死了。

    孩子家长是技校教师,要求堆放隔音板的曲艺团赔偿人命。曲艺团的负责人说:“孩子压死时我们没有一个人在场,我们的隔音板已堆放在此快一年了,你们家长自已看管不周,我们没有责任。

    对这孩子的死亡到底谁负责呢?

    后来一位律师参与了调解,曲艺团终于同意承担赔偿责任了。

    〔评析〕

    通道上挖坑、修缡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曲艺团在公共通道边上堆放隔音板,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比如用铁丝捆牢钉在墙上),码放不齐不稳,小孩一爬就倒塌,正是符合这两条的规定,故对因为他们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而造成的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责任就是不作为的违法侵权责任。它的特点是,法律明文规定要求当事人采取某种行为而当事人没采取—即不作为。如果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当事人就不能负责了。比如,马路上有人在互相殴打把人打伤了,过路的围观者没有设法制止,这种做法虽然不道德,应受舆论的谴责,但从法律上则不能叫围观者负赔偿责任;但如围观者中有武装民警而没上去制止,那么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了,因为法律有明文规定,武警有采取措施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的义务,他不作为就要负法律责任,受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