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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收债】法院判决后,后续的治疗费可以主张吗?

    发布日期:2020-06-06 15:02  浏览次数:

    典型事例

    若是上例中王先生因为拥挤受伤共花去5000元,法院支持了他的部分请求,判决生效后,王先生发现自己经常性的头疼,并买药花去费用300元。王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商场支付后续的治疗费用,法院应该支持吗?

    法律分析

    后续治疗费是指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后,继续治疗所发生的费用。案例中,王先生在判决生效后又觉得头疼,买药花去费用300元。法律规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因此,王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后续的治疗费。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后续治疗费都能够要求经营者赔偿。以下后续治疗费不能够主张赔偿:①由于受害人自己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损害后果的扩大所导致的后续治疗费;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受害人损害后果加重,所导致的后续治疗费;③不必要以及不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总之,只要后续治疗与先前的侵权行为有因果关系,并且后续治疗费是合理和必需的,侵权的经营者就应该赔偿。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9条第2款:“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