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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道遗留乳胶漆 致人伤残物业赔

    发布日期:2019-11-28 17:09  浏览次数:

    【经典案例】

    保姆彭某受某妇幼保健院母婴服务中心指派,为居住在某小区的业主提供母婴家政服务。彭某在提供服务期间,于2013年5月27日下午4时左右,同该业主家人带着婴儿外出洗澡。当彭某行走至该楼房的车库楼梯间时,由于踩到附在楼梯踏步上的白色液体胶而滑倒受伤。当日,彭某被送至医院。经诊断为内外踩骨骨折,住院治疗29天。出院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原告伤残度为九级伤残。

    彭某认为其受伤是由于某物业公司在从事物业管理服务中疏于管理,怠于清洁楼梯障碍物所造成的,该公司应对自己所受到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为此,彭某要求物业公司予以赔偿。物业公司认为:彭某的伤是其不小心踩在乳胶漆上而滑倒的,与该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该公司已经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事发地乳胶漆系另一业主所遗留。因此,彭某自己应对此事故负全部责任。彭某在与物业公司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形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物业公司赔偿其医疗费、法医鉴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害赔偿费共计12724331元。

    【法槌定音】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人因过错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亦有过错的,可减轻侵害人的赔偿责任。彭某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下楼梯的过程中未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而导致摔伤,故彭某自己应对该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物业公司作为物业管理人,虽然每天都定期对该楼道进行清理,但在楼道遗留有白色乳胶漆时,未及时对该楼道进行清理,亦未完全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对该事故承担次要责任。故法院酌定物业公司对该事故承担10%的责任。经法院核定,此次事故共造成彭某损失124236.31元,而物业公司按照10%的比例承担责任。2014年9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彭某医疗费、法医鉴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等各项损失12423.63元。

    【法律解析】

    讲究卫生,人人有责。本案中,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物业的管理者,应当及时清理楼道,以保持卫生清洁,让行人安全通行。但因物业公司疏于管理,导致保姆彭某踩到楼道遗留的乳胶漆滑倒致残,物业公司应当对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法院根据《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本案作出了上述判决。从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对此次事故仅承担10%的次要责任可以看出,讲究卫生不仅物业公司有责,小区居民及装修工人等也都有维护公共卫生的义务。如果大家都来关心和维护小区的公共卫生,及时将楼道里遗留的乳胶漆清理干净,保姆彭某摔伤的事故就不会发生。

    【法条链接】

    《民法通则》第98条,《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6条、第22条、第26条37条